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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時間:每學期第4-5周 (二)承接部門:教務處計劃科(旗山校區行政北樓西135) (三)辦理程序:填寫“福州大學調整專業培養計劃審批表”(教務處主頁下載專區可下載)一式兩份,交計劃科審批,并取回批復后的一份(原則上指對下一學期的教學安排與既定的培養計劃沖突的部分作出事先調整,事后調整不予審批)。